年前,科学网的论文签名讨论很盛行。我潜水看各种讨论。我总是不想评论什么。我在近距离接触过类似的事件。
不是我本人。我自己的本科、硕士、博士论文的发表都和领导一样。我知道没有她们的介绍,所以我的论文交不出来。在协助写杂志的论文的时候,我从她们那里学到了很多关于研究和论文的制作的经验。有时她们的一句话可以抵得上我一年的繁忙工作。所以我绝对不会浪费脑细胞。有时找学术朋友看论文。他们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后,邀请他们coauthor表示感谢。他们不同意。这是他们作为这个学术团体的一员应该做的事情。他们也得到了很多前辈的帮助。他们最好的方法是在我能力范围内帮助那些的年轻人。这样的学术团体可以不断发展因此我觉得自己很幸运,不仅遇到学术暴力团,周围还都分享,喜欢协助的学者。那个近距离接触不幸地把我引入了民间审判。当然他们有期刊的专门裁判。最后的结果是我在对学问失去任何信心的时候毅然辞职了。
有上一次的经历,我总知道纷争签名的故事背后有很多故事,并且每个人的话都只是他们眼中的一部分故事。我个人认为,这次讨论缺乏研究人员的风格,但总的来说,对于论文签名的规则制度,进行了一次科学普及。
我们大多数人对杂志论文的签名要求和各种制度很不了解。特别是外国的杂志包括我自己。我以前也很坦率地认为。我写的论文不是第一个作者。
是有上次审判经验才知道的。没那么简单。作者并不是说可以改变,而是想改变顺序就必须改变顺序,遵守规则。
,作者无需更改顺序,但作者单位不能更改,有杂志规定,发送后作者单位不能更改。我觉得这是对公司所有权的保护。有些成果原本避免归属于所属机构A。因为作者改变了学分,所以变成了公司B。
在这次讨论中好像没有提及公司的所有权。在我看来,这些签名纠纷的原因都不是真正的纷争当事人所说的那样,为了追求学术公正,纠正学术上的不正当行为,而是他们倾吐个人感情,解决世间恩怨的一条途径。
比其他频道大。注意是签名纠纷,不是抄袭,一部分剽窃告发者是为了纠正学术上的不正当行为。
不想具体深入分析。这样的事情一旦比较了真相就没完没了。我总觉得,人生是那么几十年,做别的什么不好,一定要在这些上面搂起来。对于
个学生,我想在自己还这么年轻的时候,考虑一下老师怎么偷自己的东西,把老师怎么看都看不到的东西变成被杂志接受的文章就好了。当然,真正为人类的正义事业奋斗一生。我也不反对。正因为多样化,这个世界才精彩。关于指导教师,如果90%接近事件的原形,就会经历“人情社会与契约社会碰撞”的悲剧。
(我相信指导老师的说明是真的,但是同样的事情别人的看法也不一样,所以真伪的话没什么意义。)这次事件的很多讨论参加者对当事人做出了道德判断。虽然是道德判断,但困难的是冷静地置身其中,亲身去了解事情的原因和结果。做化学实验的人知道。(化学专家们请举一个这样的例子。)改变反应剂得到的结果在天地的边界。其实我们的生活和学术一样。同样的事情对于不同的人来说,即使因为一点小因素而改变,也有可能出现不同的结果。所以判断简单,理解难。
我不是提倡允许学术性不道德行为的发生,而是在我们判断之前,请保留开放的心理状态来理解事情的原因和结果。我想我们有时会找到原因。更重要的原因可能还在后面。
进行研究也是一样的。以前我最讨厌写论文,但专业地说是hedges。虽然是确实的结果,但是必须用couldprobablybe和mightsuggaest等一连串的表现来减轻肯定性。但是,这几年来,我在研究和写作的道路上无所事事。我现在没有勇气在很多时候用那些来表达绝对的意思。我渐渐意识到了作为研究者的自己视野的界限和界限。
在做出道德判断后,要警惕“道德许可”效果(Monin&;Miller,2001)。一般来说,我们在表现态度的时候,会有遵循这样的基准行动的倾向,但是M&;M比较起来,比较容易做出符合道德基准的选择。但是,选择了的话,我们会感觉很好。在实际行动中有可能做出违反道德判断的行为。所谓
,在对签名事件做出判断时,我们可能会很好地反驳其中的不道德行为(比如不引用自己学生的论文,不尊重老师的指导等等)。因此,放松警惕,在实践中很容易做出学术性不道德行为的决定。当然,M&;M的研究结果会验证是否适用于学术道德case。他们的实验对象是种族歧视、性别歧视等偏见对行为的影响。和学术道德的状况不同。